国学入门:史部

史部之史

  史,本义为史官,后由史官引申为史官所写之史书。许慎《说文解字》:“史,记事者也。从又(手)持中。中,正也。”即以史为记事之官,而且记事坚持中正实录。
  中国有悠久的治史传统,很早就出现了专门记诵史事的盲人——瞽史。瞽史所保存的传说历史,反映了上古时代的史影。随着文字的发明与使用,瞽的传史功能逐渐由史官接替。
  《周礼·天官》:“史,掌官书以赞治。”《汉书·艺文志》:“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举必书。”史官的本职工作是掌管官方典籍文献、记述朝廷大事,还要主管天文历法。在先秦时代,巫、祝、卜、史常常并称。周代,史职渐繁,“太史掌国之六典,小史掌邦国之志,内史掌书王命,外史掌书使乎四方,左史记言,右史记事。”
  春秋时代,周政衰弊,各诸侯国皆有史官,亦各有“国史”,如楚之《梼杌》,鲁之《春秋》等。春秋末年,孔子依据鲁史删修《春秋》,开创私人修史之风。此后相继出现了不同体裁的叙述春秋战国时期史事的典籍,如《左传》、《国语》、《战国策》等。
  司马迁的《史记》创造了纪传体正史编纂体例,奠定了中国史学发展的重要基础。至唐,立史馆,确立了国家修史制度。北宋司马光仿效《春秋》编纂《资治通鉴》,成为编年史典范。南宋袁枢编纂《资治通鉴纪事本末》,创造了纪事本末体。二千余年中,二十四史前后相继,又有野史、杂史和别史等补阙,形成了灿烂的传统史学文化

史部之史籍

  中国有悠久的治史传统,史籍浩繁,体裁多样。
  《隋书·经籍志》将史籍分为十三类,至清代,《四库全书总目》将史籍分为十五类:
  正史,以纪传体记述各代历史的正统史籍。纪传体以人物传记为中心,创始于西汉司马迁《史记》。“二十四史”皆为正史。
  编年,以时间先后为序记述史事的史籍。《春秋》是现存最早的编年体史书,《资治通鉴》为编年体史书的典范。
  纪事本末,以历史事件为纲,重要史事分别列目,独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顺序编写的史籍。创始于南宋袁枢《通鉴纪事本末》。
  别史,上不入正史,下不入杂史的史籍,多为私人所作又未入正史的史籍。如元郝经《续后汉书》。
  杂史,异体杂记之史籍,或只记一事始末,或记一时见闻,多关政治。如《国语》、《战国策》。
  诏令奏议,皇帝诏令专集和臣子奏议专集。
  传记,记述各类人物的史籍。
  史钞,摘抄一史或合抄众史的著作。
  载记,记述割据政权、少数民族政权的史籍。如《吴越春秋》。
  时令,记录有关时令节序的书。
  地理,包括宫殿、总志、方志、河渠、边防、山川、古迹、杂记、游记、外记等。如郦道元《水经注》。
  职官,记载历代官制的史籍,亦包括讲为官之道的书。
  政书,记载典章制度的史籍。如唐杜佑《通史》、宋郑樵《通志》、元马端临《文献通考》。
  目录,反映古代图书发展演变的官私著录。如《崇文总目》。
  史评,评论史事和史书的著作。如唐刘知几《史通》。

史部之二十四史

  二十四史是中国古代二十四部正史的总称。“正史”之名,始见于《隋书·经籍志》:“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清代乾隆皇帝钦定“二十四史”,“正史”一称即专指“二十四史”。按《四库全书》的规定,正史类“凡未经宸断者,则悉不滥登。盖正史体尊,义与经配,非悬诸令典,莫敢私增”,即未经皇帝批准,不得列入正史。
  历史学家又有“前四史”、“十七史”、“二十一史”、“二十二史”、“二十五史”等说。“前四史”是指西汉司马迁撰《史记》、东汉班固撰《汉书》、南朝宋范晔撰《后汉书》和西晋陈寿所撰《三国志》。至宋代,“前四史”及唐房玄龄等撰《晋书》,南朝梁沈约撰《宋书》,南朝梁萧子显撰《南齐书》,唐姚思廉撰《梁书》、《陈书》,北齐魏收撰《魏书》、唐李百药撰《北齐书》,唐令狐德棻等撰《周书》、唐魏徵等撰《隋书》,唐李延寿撰《南史》、《北史》,北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欧阳修撰《新五代史》等合称为“十七史”。明代又增元脱脱等撰《宋史》、《辽史》、《金史》及明宋濂等撰《元史》,合称“二十一史”。清乾隆间,张廷玉领衔之《明史》修成,则又有“二十二史”之称,后又加上后晋刘昫等撰《旧唐书》和北宋薛居正等撰《旧五代史》,遂成“二十四史”之数。
  民国初年,柯劭忞《新元史》成,徐世昌以总统名义下令将之列入“正史”,合为“二十五史”,但未得到学术界的公认。后亦有人增赵尔巽等撰《清史稿》而合称“二十五史”。
  二十四史总计约4000万字,以纪传体的形式,前后相继,记载了从黄帝到明末共四千多年的史事,是我国的历史资料宝库。

史部之《史记》

  《史记》,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西汉司马迁著,原名《太史公书》。“史记”本是古代史书的通称,从三国开始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名。
  司马迁,字子长,夏阳人,先后任郎中、太史令。司马迁利用国家收藏的文献,根据《尚书》、《左传》、《国语》等书以及诸子百家之书,并借助实地调查的材料,花费十几年时间,约于汉武帝太初元年至征和二年(前104年—前91年)间撰成《史记》。
  《史记》共计一百三十篇,记载自传说中的黄帝至汉武帝共二三千年的历史。后因其书有缺,褚少孙补撰《武帝纪》、《三王世家》等,并缀以汉武帝天汉以后事迹。全书按体例分为:本纪十二篇,为全书纲领,记述历代帝王言行政绩,兼录各方面重大事件;世家三十篇,记述诸侯史事,还包括个别地位与诸侯相当的人物事迹;列传七十篇,记述重要历史人物及少数民族史事;表十篇,简列世系、人物和史事,以清脉络;书八篇,记典章制度沿革,涉及礼乐制度、天文兵律、社会经济、河渠地理等。书末附《太史公自叙》。
  司马迁撰写《史记》提出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宗旨,即探索天道和人事之间的关系,研究历史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问题,旨在建立一套历史哲学体系。
  《史记》取材丰富,资料翔实,叙事“不虚美,不隐恶”,文字生动精炼,对后世史学和文学都有深远影响,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美誉。

史部之《资治通鉴》

  《资治通鉴》是一部规模空前的编年体通史巨著,北宋司马光等撰,记载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下迄后周世宗显德六年(959年),前后共一千三百六十二年的历史
  司马光(1019-1086年),字君实,陕州夏县(今属山西)人,仁宗宝元年间进士,曾任龙图阁直学士、翰林学士等,官至尚书左仆射。司马光以为历代史籍浩繁,学者难以尽览,“常欲删取其要,为编年一书”。初成《历年图》五卷,为战国迄五代之大事年表;后又成《通志》八卷,载周威烈王迄秦二世史事(实即《资治通鉴》周、秦二纪),先后进呈英宗,深得赞赏。治平三年(1066年)四月,英宗命司马光设局于崇文院,“编集历代君臣事迹”。司马光以刘攽、范祖禹、刘恕三人协修。次年,神宗即位,以“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赐书名《资治通鉴》。神宗元丰七年(1084年)《资治通鉴》全书撰成,历时十九年。
  《资治通鉴》共二百九十四卷,包括周纪五卷、秦纪三卷、汉纪六十卷、魏纪十卷、晋纪四十卷、宋纪十六卷、齐纪十卷、梁纪二十二卷、陈纪十卷、隋纪八卷、唐纪八十一卷、后梁纪六卷、后唐纪八卷、后晋纪六卷、后汉纪四卷、后周纪五卷。另有《目录》和《考异》各三十卷。
  《资治通鉴》以“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为目的,以历代政治大事为主要内容,注重对治乱兴衰的原因分析与经验总结。该书文字优美,叙事生动,体例严整,征引史料极为丰富,具有非常高的史学和文学价值,对后世史学的发展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史部之《汉书》

  《汉书》,又称《前汉书》,我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东汉班固撰,主要记述汉高祖元年(前206年)至王莽地皇四年(23年)共二百三十年的史事,是继《史记》之后我国古代又一部重要史书。
  班固(32-92年),字孟坚,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东北)人,曾任兰台令史、玄武司马等职。建武三十年(54年),班固在整理其父班彪《史记后传》的基础上,开始撰写《汉书》,历时二十余年,至建初中(76-84年),才基本修成。永元四年(92年)班固卒后,其妹班昭续写了未完成的八表和《天文志》。
  《汉书》包括本纪十二篇,表八篇,志十篇,列传七十篇,共一百篇,后人划分为一百二十卷。《汉书》因袭了《史记》的体例,但做了一些改变和创新,如“本纪”称“纪”,“列传”称“传”,改“书”为“志”,“世家”取消并入“列传”等。这些变化,被后来的纪传体史书所沿袭。
  《汉书》新创了《刑法志》、《五行志》、《地理志》、《艺文志》。《刑法志》叙述了汉代法律内容及制度沿革;《五行志》记述五行灾异的神秘学说,载有许多自然灾害、地震、日月蚀的记录;《地理志》记录了当时的行政区划及其沿革、户口数字及有关各地物产、经济发展状况、民情风俗等;《艺文志》记述了各学术别派的源流、学术主旨、存世书籍,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图书目录。此外,《汉书》还创立了《古今人表》和《百官公卿表》。
  《汉书》文辞渊雅,叙事详赡,继《史记》之后,进一步完善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并开创了“包举一代”的断代史体例。《汉书》保存的历史资料比较丰富,是研究西汉历史的重要史籍。

史部之《后汉书》

  《后汉书》,南朝宋范晔撰,主要记述汉光武帝起兵中兴汉室至汉献帝让位于曹丕共一百九十五年的史事,是一部杰出的私修断代正史。
  范晔(398-445年),字蔚宗,顺阳人(今河南淅川东南),曾任尚书吏部郎、宣城太守等。宋文帝元嘉九年(432),范晔被贬宣城,开始撰写《后汉书》,陆续完成了本纪、列传的写作,又和谢俨共同完成了五志。元嘉二十二年(445年),范晔卷入政争被杀,谢俨怕受牵连而毁掉了志稿,《后汉书》遂残缺不全。后人以晋司马彪《续汉书》八志(一般称《续汉志》)补入,使成完书。
  范晔撰写《后汉书》之前,已经出现了多家有关东汉历史的著作。有东汉班固、刘珍、伏无忌、边韶、蔡邕等相继撰修的《东观汉记》、三国吴谢承撰《后汉书》、晋司马彪撰《续汉书》、华峤撰《后汉书》及谢沈、袁山松、薛莹撰、张莹、张璠、袁宏等人所作后汉史作共十余部。范晔博采众书、斟酌去取,他的《后汉书》后来居上,超越众家,至唐取代《东观汉记》,与《史记》、《汉书》并称“三史”。而诸家后汉史作,除袁宏《后汉纪》外,都相继散亡。
  《后汉书》共一百二十卷,包括纪十卷、传八十卷、志三十卷。与《史记》和《汉书》相比,《后汉书》在体例上有一些变化,如设《皇后纪》,这在二十四史中是非常特殊的;新创党锢、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列女等七传,后世纪传体史书亦多有所效仿。
  范晔《后汉书》以“正一代得失”为宗旨,宣扬儒家正统思想,叙事简明扼要,描写生动,保存了东汉一代的诸多史料,具有很高的史学和文学价值。

史部之《三国志》

  《三国志》,纪传体正史,西晋陈寿撰,主要记载了从魏文帝黄初元年(220年)到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魏、蜀、吴三国鼎立时期的六十余年的历史
  陈寿(233—297年),字承祚,巴西安汉(今四川南充北)人。曾任蜀汉观阁令史、散骑黄门侍郎,入晋任著作郎、治书侍御史等职。
  《三国志》共计六十五卷,包括《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无表,无志。陈寿作《三国志》时是晋臣,晋承魏而有天下,因此《三国志》尊魏为正统,独《魏书》有本纪四卷,而《蜀书》和《吴书》则只有列传。蜀、吴君主即位,都记明魏的年号,以明正朔所在。不过,陈寿以魏、蜀、吴三国各自成书,还是如实地记录了三国鼎立、互不统属的局势。
  从篇幅来看,《魏书》约占全书的二分之一,《吴书》占三分之一,《蜀书》只占六分之一,这可能与史料的多少有关。在陈寿撰《三国志》以前,已经出现了一些有关魏、吴的史作,如王沈的《魏书》、鱼豢的《魏略》、韦昭的《吴书》等,可供陈寿参考取材。而关于蜀汉的史作阙如,而且蜀汉也不像魏、吴二国设有史官,这造成了蜀汉史料的缺乏。
  陈寿《三国志》叙事简约,取材严谨,史实准确,历史学家将其与《史记》、《汉书》、《后汉书》合称为“前四史”。但《三国志》也存在过于简略的缺点,南朝宋文帝后来命裴松之(372—451年)为之作注。裴松之广泛搜罗资料,详加注释,补漏纠谬,注文篇幅竟然较原书多出三倍。《三国志》及裴注,对研究三国时代的历史都具有重要价值。

史部之《晋书》

  《晋书》,记述西晋、东晋历史的纪传体史书,唐房玄龄等撰,主要叙事自司马懿始,至晋恭帝元熙二年刘裕取代东晋为止。
  房玄龄(579-648年),名乔,字玄龄,齐州临淄(今山东淄博东北)人,唐朝初年名相。唐初,有关晋朝历史的著作已有二十多种,其中以南朝齐人臧荣绪所撰的《晋书》一百一十卷最为完备。贞观二十年(646年),唐太宗诏令重撰《晋书》,经两年半书成,由房玄龄领衔奏进。参加《晋书》修撰的前后共二十余人: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为总监修;令狐德棻、敬播、李安期、李怀俨为总编纂,负责制定体例和审正定稿;来济、陆元仕、刘子翼、卢承基、李淳风、李义府、薛元超、上官仪、崔行功、辛邱驭、刘胤之、杨仁卿、李延寿、张文恭、赵弘智为分工撰修。因书中宣帝(司马懿)、武帝(司马炎)、陆机、王羲之四篇论赞出于唐太宗之手,故旧题称“御撰”。
  唐修《晋书》以臧荣绪书为蓝本,兼考诸家晋史及晋人文集而成。为区别诸家晋史,书成之后称《新晋书》,玄宗开元初年整理图书时,不再用“新”字。
  《晋书》今存一百三十卷,包括本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其中载记专门记述与东晋对峙的北方十六国历史(实为十四国,西凉李氏、前凉张氏入列传),较好解决了正统王朝与各族政权并载一史的难题,亦创新了正史体例。《晋书》十志,可补《三国志》、《后汉书》之缺漏与不足,其多出于学有所长的专家之手,尤以李淳风所修《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为精。
  《晋书》体例结构合理,资料采集宏富,对后世正史多有影响。

史部之《宋书》

  沈约(441-513年),字休文,吴兴武康(今浙江德清西)人,出身江南士族,历仕宋、齐、梁三朝,官至太子少傅、中书令。沈约对晋、宋、齐、梁四朝史事均有撰述,今仅存《宋书》。齐武帝永明五年(487年)春,沈约奉诏撰《宋书》,他以何承天、苏宝生、徐爰等修《宋书》为底本,并独自修撰了前废帝以后的十几年史事,只用了一年时间就完成了纪、传七十卷,奏进于朝。其后沈约又续修八志三十卷。全书最后定稿大约在梁武帝天监年间。
  《宋书》包括本纪十卷、志三十卷、列传六十卷,共一百卷。至北宋时《宋书》已出现残脱现象,今本少数列传是后人取李延寿《南史》、高峻《高氏小史》所补。《宋书》纪、传叙事详密,收录了大量诏令、奏疏、书札等,保存了许多重要文献。列传最大的创新之处是创立了家传,即将子孙之传附于父祖传之后。
  《宋书》中最为人称道的是八志,内容详备,篇幅近乎全书的一半。《宋书》把郊祀、祭祀、朝会、舆服等合为《礼志》;增设《乐志》,详述乐器,记载乐章;另外六志为律历志、天文志、符瑞志、五行志、州郡志与百官志。八志前有《志序》,概述志的源流及本书八志的因革创制。八志所载,上起三国,甚至追溯到三代、秦汉,可补前史的缺略。
  《宋书》的缺陷也是很明显的,如纪、传中曲笔回护现象非常突出;八志中缺食货与艺文两志,而增设《符瑞志》列举自远古以来的所谓祥瑞之事,宣扬荒诞迷信。

史部之《南齐书》

  《南齐书》,南朝梁萧子显撰,主要记述南朝萧齐一代约二十余年历史的纪传体史书,是现存关于南齐最早的纪传体断代史。
  萧子显,字景阳,南朝梁南兰陵郡南兰陵县(今江苏常州西北)人,齐高帝萧道成之孙,历仕齐、梁两朝,官至吏部尚书。梁武帝天监年间,萧子显在齐史官檀超、江淹所修齐史的基础上,参考大量起居注和职仪,撰写并完成了《南齐书》。在萧子显撰写齐史之前,已有多部齐史问世,如沈约所撰《齐纪》、刘陟所撰《齐纪》等,今只有萧子显的《南齐书》流传下来。《南齐书》成书时原名《齐书》,后亦称《齐史》,至北宋,为区别于唐代李百药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南齐书》,而称后者为《北齐书》。
  《南齐书》原有六十卷,今存五十九卷,计有帝纪八卷、志十一卷、传四十卷。另有序录一卷,述作书义例和目录,亡佚甚早。志基本沿袭《宋书》八志,唯去《律历志》而增《舆服志》,改《符瑞志》为《祥瑞志》,其中以《州郡志》与《百官志》尤具史学价值,不过《州郡志》也因不著户口而为人诟病。《南齐书》还以“史臣曰”的形式阐发史论,亦具特色。
  萧子显身为齐之宗室、梁之宠臣而撰写齐史,身份特殊,既要为祖父萧道成篡宋避讳,又要为梁武帝萧衍篡齐掩饰,虚美隐恶的问题比较突出。萧子显还为其父萧嶷立《豫章文献王传》,竟铺张七千余字,多溢美之辞。
  但总体而言,《南齐书》文笔简洁,叙事完备,保留了许多历史资料,比较全面地反映了萧齐一代的历史面貌。

史部之《梁书》

  《梁书》,唐姚思廉撰,主要记述南朝萧梁一代五十余年历史的纪传体史书。
  姚思廉(557-637年),字简之,雍州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唐时官至散骑常侍。《梁书》是姚思廉在其父姚察旧稿的基础上修撰而成的。姚察(533-606年),字伯审,吴兴武康(今浙江德清西)人,陈时即开始撰梁、陈二史,官至吏部尚书。入隋后,举家迁往关中。姚察奉隋文帝诏继续修撰梁、陈二史,未成而亡,临终前遗嘱姚思廉定要“续成其志”。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姚思廉一人承担梁、陈二史的编撰工作。贞观十年(636年),《梁书》书成,时年姚思廉已经八十岁。
  《梁书》共五十六卷,包括本纪六卷,列传五十卷。其中有二十六卷卷末论赞称“陈吏部尚书姚察曰”,可见这些部分出自姚察之手。唐修五代诸史,房玄龄和魏徵为总监修,诸史总论都出自魏徵之手,因此本纪之末总论梁朝一代兴亡的论赞署名“史臣郑国公魏徵”。
  梁朝历史短暂,而《梁书》列传却多达五十卷,对于各类历史人物的活动,叙述比较全面、详细。《梁书》收录了大量诏敕、表疏等原始资料,有较高的史料价值。《梁书》行文简洁,尤其是在骈体文盛行的时代能以散文作史论,开唐中叶古文运动之先河,为后世所称道。
  姚氏父子都是历仕数朝,对朝代的盛衰兴替、历史的发展变化,有比较深入的思考,在史论上阐发了一些可取的观点。
  《梁书》最大的不足之处是无表、无志,另外“有美必书,有恶必讳”,曲笔回护现象也比较突出。

史部之《陈书》

  《陈书》,唐姚思廉撰,主要记述南朝陈朝三十余年历史的纪传体史书。
  同《梁书》一样,《陈书》也是姚思廉(557-637年)在其父姚察(533-606年)旧稿的基础上修撰而成的。姚察在陈时即开始撰梁、陈二史,姚察去世后,姚思廉秉承父亲遗志,上书隋炀帝请求继续撰写梁、陈二史,获准。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姚思廉承担梁、陈二史的编撰工作。直到贞观十年(636年),《陈书》方告修成。除了其父遗稿外,姚思廉还吸取了顾野王、傅縡、陆琼等人编撰陈史的成果。姚氏父子前后相继,历经陈、隋、唐三代,用了数十年时间修撰《梁书》、《陈书》,在史学史上也可算一段佳话。
  《陈书》共三十六卷,含本纪六卷、列传三十卷,是二十四史中卷帙最少的一部。与《梁书》有将近一半的论赞署名姚察不同,《陈书》中仅本纪中有两卷之论赞称“陈吏部尚书姚察曰”,可见《陈书》中姚察旧稿的成分相对较少。也正因为如此,《陈书》在列传体例上要比《梁书》整齐规范一些。
  《陈书》与《梁书》的相似之处颇多。陈朝仅三十余年的历史,《陈书》的列传也达三十卷之多,大量历史人物事迹在书中得到反映。《陈书》语言简洁生动,文风古朴,也摒弃了骈体文,但总体而言在内容上和文字上都不及《梁书》。
  《陈书》无表、无志,亦为缺憾。《陈书》除了曲笔回护严重外,姚思廉还为其父姚察、同僚密友虞世基之父虞荔和叔父虞寄作佳作,辞多溢美,实为史家所不当为。从南北朝到唐初的史书中,此类事例屡见不鲜,亦可谓当时史学的一大弊病。

史部之《北齐书》

  《北齐书》,唐李百药撰,主要记述北朝北齐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记事大致起自高欢秉政于东魏,止于北齐灭亡。
  李百药(565—648年),字重规,定州安平(今河北安平)人,唐时官至宗正卿,封安平县子。其父李德林(530—590年),字公辅,北齐时编成纪传体《齐史》二十七卷,入隋又奉诏续修《齐史》,未成而卒。唐贞观三年(629年),李百药奉诏撰修齐史,他在父亲旧稿的基础上,参考吸收了王劭《齐志》等前人修史的成果,于贞观十年(636年)修成了《齐书》。至北宋,为区别于萧子显所撰的《齐书》,始改称为《北齐书》,而称后者为《南齐书》。
  《北齐书》共五十卷,包括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无表无志。在流传过程中,《北齐书》散失非常严重,北宋时即只有一卷本纪、十六卷列传是李百药的原文,其余三十三卷都是后人根据李延寿《北史》和高峻《小史》等书陆续订补而成的。《北史》的北齐史部分本来就多采自《北齐书》,后人据以补《北齐书》,虽已非原文,但也可恢复一些《北齐书》的本来面目。
  《北齐书》叙事简要,语言通俗,掺有很多当时的白话文。《方伎传》中记载了数学家信都芳、天文学家张子信的事迹以及綦毋怀文在钢铁冶炼技术上的贡献,反映了当时的科技发展水平。
  隋、唐继自北周,而北齐为北周所灭,唐人视北齐为非正统政权。因此,《北齐书》较少虚美隐恶的问题,对北齐统治者的淫逸残暴多进行了揭露,尤其突出了北齐后期的“无道”,但不免也有夸大失实之处。
  《北齐书》是父子两代相继,历经三个王朝、数十年的时间才撰成的,这跟《梁书》、《陈书》的修撰颇为相似。

史部之《周书》

  《周书》,唐令狐德棻等撰,主要记述北朝由鲜卑族宇文氏建立的北周一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
  令狐德棻(583—666年),宜州华原(今陕西铜川耀州区)人,官至礼部侍郎、国子祭酒、崇贤馆学士等。武德五年(622年),他向唐高祖建议修前代诸史,获准。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下令修撰梁、陈、齐、周、隋史,周史由令狐德棻和秘书郎岑文本负责,殿中侍御史崔仁师为助手。令狐德棻还负责对五代史作总的协调工作。贞观十年,《周书》修成。全书的修撰大多为令狐德棻一人之力,唯史论多为岑文本所作。《周书》的修撰,当参考了西魏史宫柳虬所撰的“国史”和隋代牛弘所撰的《周史》。贞观二十年,令狐德棻又参加《晋书》的修撰,为总编纂之一。
  《周书》包括本纪八卷、列传四十二卷,共五十卷。至北宋时《周书》即有所残缺,后人据唐李延寿《北史》、高峻《小史》等书进行了订补。
  《周书》除了记载北周历史,还追述了西魏的历史。北周承之西魏,《周书》在《文帝纪》中以西魏年号记事,记述了西魏文帝、废帝、恭帝共二十二年的军政大事,解决了西魏历史在正史中没有反映的问题。《周书》还注重对同时代的东魏、北齐、梁、陈等政权重大史事的兼顾,在反映当时的历史全貌上做得比较出色。
  列传中设《萧詧传》,专记后梁政权的历史及人物事迹,虽被后人指为“体例不纯”,但对于记述一个先后附庸于西魏、北周和隋的小政权,也不失为一个解决方法。
  《周书》以叙事繁简得宜、文笔简劲而为后人称道,不过也有人批评其过于文雅,不能反映当时人的语言。此外虚美隐恶和立佳传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史部之《隋书》

  《隋书》,唐魏徵等撰,主要记载隋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记事起于文帝开皇元年(581年)止于恭帝义宁二年(618年)。
  魏徵(580—643年),字玄成,钜鹿下曲阳(今河北晋县西)人,贞观时名相。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诏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隋书》纪、传部分由魏徵监修,颜师古、孔颖达、许敬宗等人编撰。贞观十年《隋书》纪、传完成,其中史论皆魏徵所作。因五代诸史都没有志,贞观十五年又诏修《五代史志》,由于志宁、李淳风、李延寿、颜师古等人分撰,令狐德棻监修,后改由长孙无忌监修。高宗显庆元年(656年),《五代史志》修成,后编入《隋书》,成为《隋书》十志。
  《隋书》共八十五卷,包括本纪五卷,列传五十卷,志三十卷。其志分为《礼仪志》、《音乐志》、《律历志》、《天文志》、《五行志》、《食货志》、《刑法志》、《百官志》、《地理志》、《经籍志》等十篇,一般按梁、陈、齐、周、隋的次序叙述各代典章制度,有的甚至追溯到汉魏,为后人研究隋代及之前数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情况和历史变化保留了丰富的资料。尤其是隋书的《经籍志》,是继《汉书·艺文志》后的一部十分重要的图书目录,叙述了六百年间我国书籍存亡及学术演变,它采用的经、史、子、集四部的图书分类对后世影响很大。
  由于修史时隋亡不久,不少史料和当事者尚在,因此《隋书》所叙史实较为准确。《隋书》的修撰者都是当时的名士才子,体现了较高的修史水平。魏徵所作史论,总结了隋亡的教训,阐发了不少深刻见解。魏徵以直谏著称,在他的影响下,《隋书》据实直书的特点比较明显。

史部之《北史》

  《北史》,唐李延寿撰,是合北朝北魏、西魏、东魏、北周、北齐及隋六代历史为一编的纪传体史书,记事起自北魏登国元年(386年),止于隋义宁二年(618年),记述北朝及隋朝共二百三十三年的历史
  《北史》是《南史》的姊妹篇,同是李延寿继承其父李大师遗志,在李大师搜集的史料基础上开始修撰的。李延寿曾参加过官修的《隋书》、《五代史志》、《晋书》的修撰工作,有机会阅读并抄录了许多史书及当时尚未公布的官修梁、陈、齐、周、隋五代史,得以掌握大量珍贵史料。他历时十六年,始完成了《南史》、《北史》。《北史》是李延寿以《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为蓝本,兼采杂史,删繁补缺而成,于显庆四年(659年)经唐高宗批准公布于世的。
  《北史》含本纪十二卷、列传八十八卷,无表、志,共一百卷,体例与《南史》相似。本纪包括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列后妃、宗室、外戚、儒林、文苑、孝行、节义、循吏、酷吏、隐逸、艺术、列女、恩幸、僭伪附庸等类传,专传多用家传形式。《北史》历史上有所残缺,其中卷十二隋炀帝纪全篇亡佚,后人采《隋书》补足。相较《南史》,李延寿于《北史》致力更多,新增史事更为丰富,内容安排更具匠心。
  《北史》文字简练,史料充实,魏、齐、周三书残缺后,后人多取《北史》补之。南北朝历史错综复杂,《南史》、《北史》贯通南朝与北朝,有助于了解整个南北朝历史发展的脉络,二史与宋、南齐、梁、陈、魏、北齐、周、隋八书,是研究南北朝历史的重要资料

史部之《旧唐书》

  《旧唐书》,后晋刘昫等撰,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记事起于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至哀帝天祐四年(907年)共二百九十年的历史。原名《唐书》,宋代欧阳修、宋祁等编纂的《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
  刘昫(887年-946年),字耀远,涿州归义(今属河北)人。后晋天福六年(公元941年),高祖石敬瑭命修唐史,历经四年,于出帝开运二年(945年)书成。书成时,刘昫居相位,按例为监修,领衔奏进,所以《旧唐书》题为刘昫等撰。实际上,全书赵莹、张昭远、贾纬贡献最多。最初两年,赵莹居相位为监修,在收集史料和确定体例上,做了大量工作;张昭远始终具体主持编纂工作;贾纬编《唐年补遗录》六十五卷,补史料之阙。此外先后参加编写的还有赵熙、王伸、吕琦等七人。
  《旧唐书》卷帙浩大,共二百卷,包括本纪二十卷,志三十卷,列传一百五十卷。本纪载包括武则天在内的二十一帝。志分为十一类,计有礼仪志、音乐志、历志、天文志、五行志、地理志、职官志、舆服志、经籍志、食货志、刑法志。列传记一千一百八十余人事迹。
  《旧唐书》文字简净,条理清楚,叙事详明。唐朝历代积累了大量实录,又有吴兢、韦述等人修撰的国史,《旧唐书》编纂多取实录、国史旧文,保存了许多原始史料。司马光修《资治通鉴》,唐纪部分即多取《旧唐书》。但照录旧文,不复刊正,也承袭了其中的曲笔回护等问题。武宗以下,由于实录、国史缺失,显得内容繁杂,详略失当。
  《新唐书》通行后,《旧唐书》久受冷遇,几近失传,直至明嘉靖年间方重新刊刻,至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将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

史部之《旧五代史》

  《旧五代史》,北宋薛居正等撰,记载五代十国(907-960年)历史的纪传体史书。
  薛居正(912-981年),字子平,开封浚仪人。开宝六年(973年)四月,宋太祖诏修《五代史》,由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等七人编修。由于五代各朝实录、诏令等史料保留相当完备,又有范质《五代通录》可供参考,次年闰十月全书即告竣。
  《旧五代史》共一百五十卷,包括本纪六十一卷,志十二卷,列传七十七卷。全书以中原王朝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为正统,各朝本纪、列传分入梁书(二十四卷)、唐书(五十卷)、晋书(二十四卷)、汉书(十一卷)、周书(二十二卷),各成断代史。另设《世袭传》,述对五代称臣奉朔各政权,包括十国中的荆南、楚、吴越及若干方镇;《僭伪传》,述十国中的吴、南唐、闽、南汉、北汉、前蜀、后蜀及燕等政权;《外国传》,述契丹、吐蕃、回鹘、党项等周边少数民族政权。志则通叙五代典章制度,有天文、历、五行、礼、乐、食货、刑法、选举、职官、郡县等十志。
  北宋时期,新、旧《五代史》并行,南宋中叶后旧史影响渐微,元明之时旧史已不行于世。今本系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由邵晋涵等自《永乐大典》中辑录,并以《册府元龟》、《太平御览》、《通鉴考异》、《五代会要》、《契丹志》等书作补充,同时还辑录其他数十种典籍作考异附注,尽量按原书篇目编排而成。辑本大致恢复了《旧五代史》原貌,但凡遇清朝避忌,多有窜改。

史部之《宋史》

  《宋史》,元脱脱等撰,记载宋代历史的纪传体史书。脱脱(314-1355年),蒙古蔑里乞氏,字大用,官至中书右丞相。元灭宋后,多次欲修宋、辽、金三史,皆因体例不决而长期未能进行。《宋史》由丞相脱脱挂名任都总裁,帖睦尔达世、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李好文、王沂和杨宗瑞等七人任总裁,另有史官二十三人参与修撰。至正五年十月,三史皆修成,由时任中书右丞相的阿鲁图奏进。《宋史》在三史中最后完成,亦只历时两年半。
  两宋时期,史学发达,官修的日历、实录及国史之类的史书极为繁富,元朝所得“宋史及诸注记”就有五千余册。《宋史》即是在宋国史的基础上加工而成,因此这部二十四史中最庞大的官修史书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修成。
  《宋史》共四百九十六卷,包括本纪四十七卷,志一百六十二卷,表三十二卷,列传二百五十五卷。列传共收入两千八百多人,设后妃、宗室、公主、循吏、道学、儒林等类传,在儒林传之上另立道学传以示推崇,并合世家于列传。表有宰辅表和宗室世系表。志有天文、五行、律历、地理、河渠、礼、乐、仪卫、舆服、选举、职官、食货、兵、刑和艺文等十五志。
  由于成书仓促,史官多裁剪拼凑而失考订整理,因此《宋史》错讹疏略极多,详略失当,内容互相抵牾,至有“芜杂”之称。但《宋史》贯通北宋与南宋,保存了三百二十年间的大量历史记录,仍是研究两宋及辽、金历史的重要史籍。

史部之《辽史》

  《辽史》,元脱脱等撰,记载契丹族建立的辽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主要记述辽朝二百余年史事,兼及立国前之契丹及辽亡后所存之西辽。
  金灭辽之后,曾两次纂修《辽史》,但皆未刊行。入元后,因体例问题,延至元末方决定“宋、辽、金各为一史”。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元顺帝诏修辽、金、宋三史。《辽史》由丞相脱脱挂名任都总裁,铁睦尔达世、贺惟一、张起岩,欧阳玄、吕思诚、揭傒斯为总裁官,廉惠山海牙、王沂、徐昺、陈绎曾分撰。次年三月,全书即告修成。
  元修《辽史》主要是以辽代耶律俨《辽朝实录》和金代陈大任《辽史》为基础,并参考南宋叶隆礼《契丹国志》等资料剪裁编排而成的。《辽史》共一百一十六卷,包括本纪三十卷、志三十一卷、表八卷、列传四十五卷及国语解一卷。其志、表多有特色,志设营卫、兵卫、地理、历象、百官、礼、乐、仪卫、食货、刑法等十志,新创《营卫志》,记载了契丹营卫概况、部族的建置和分布等。表设世、部族、属国、皇子、公主、皇族、外戚、游幸等八表,形式简明,内容丰富,节省了大量篇幅。另设《国语解》,译解书中用契丹语记载的官制、物产、部族、地名、姓氏等,为后世保留了珍贵的契丹语言文字资料
  由于修史之时距辽亡已久,史料散失严重,再加上史官用力不足,未作认真的考订核校,不到一年就草草成书,因此《辽史》的缺陷在二十四史中是比较严重的。书中记述混乱、自相矛盾、史实错误的地方很多,既有一事多见,又有重大史事漏载。
  尽管如此,辽史作为现存唯一的一部系统记载辽朝史事的史籍,仍有其非常重要的价值。

史部之《元史》

  《元史》,明宋濂等撰,记载元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
  宋濂(1310-1381年),字景濂,号潜溪,其先人为浙江金华潜溪人,后迁浦江。洪武二年(1369年),明太祖朱元璋诏修《元史》,以左丞相李善长为监修,宋濂、王祎为总裁,“山林遗逸之士”汪克宽、胡翰、赵埙等十六人为纂修。二月开史局,以元十三朝实录和元修《经世大典》为主要史料来源,至同年八月完成自元太祖至宁宗十三朝史事的编纂,共一百五十九卷。之后朱元璋遣欧阳佑等十二人至各地搜访顺帝一朝的史事。次年二月,重开史局,除赵埙外又新招朱右、贝琼等十四人为纂修,同年七月补修顺帝朝史事完成,共五十三卷。
  宋濂等将前后两部分合在一起,重新厘分,共成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纪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传九十七卷。志设天文、五行、历、地理、河渠、礼乐、祭祀、舆服、选举、百官、食货、兵、刑法等十三志。表设后妃、宗室世系、诸王、诸公主、三公、宰相年表等六表。列传分后妃、儒学、良吏、忠义、孝友、隐逸、列女、释老、方技、宦者、奸臣、叛臣、逆臣、外夷等类传,其中《释老传》为首创,专记佛道二教。列传排列以蒙古、色目人居前,汉人、南人居后,是为一大特点。
  《元史》体例整齐,文字浅显,但由于史料搜求不完备,成书仓促,失于考订核校,出现了不少谬误。
  如详略失当、内容重复、前后矛盾、译名不统一等。尽管后世不断有学者对其进行修订或重撰,但《元史》仍是研究元代历史最基本的史籍。

史部之《明史》

  《明史》,清张廷玉等撰,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
  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清朝设明史馆纂修《明史》,但实际纂写工作直至康熙十八年(1679年)才真正展开。是年,康熙帝试博学鸿词科五十人入明史馆,并以徐元文为监修总裁官,叶方蔼、张玉书为总裁官。而著名史家万斯同以布衣参与史局,审核史稿,贡献最大。此后,王鸿绪等人相继任总裁,万斯同仍共主其事。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雍正元年(1723年),王鸿绪两次共进呈《明史稿》三百一十卷。雍正元年七月,复以隆科多、王顼龄为监修官,徐元梦、张廷玉等为总裁官,领纂修二十五人,分工修改《明史稿》。乾隆四年(1739年),全书告成,由张廷玉领衔进呈,故署名张廷玉。《明史》的修撰前后共历时九十五年,是纂修时间最长的一部官修史书。
  《明史》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表十三卷、列传二百二十卷,另有目录四卷。本纪篇幅不大,叙事简明扼要,提供明史之纲要。志设十五志,其中《艺文志》仅列明人著作,不同于前史之兼录古今;《历志》中有图有表,亦为创新。在诸王、功臣、外戚、宰辅诸表之外,新增《七卿年表》,记六部尚书及左右都御史的任免。列传多载名臣奏议原文,并据明代政治现实创阉党、土司、流贼三传。
  《明史》体例严谨,叙事清晰,材料翔实,卷帙浩大却不显冗长,为史家所称道。但错讹疏漏亦有不少,其最大弊病是为回护清廷,讳言建州女真与明朝的关系、明清之际及南明的史事,甚至不惜篡改史实。

史部之《清史稿》

  《清史稿》,赵尔巽等撰,记载清朝史事的未定稿纪传体史书。
  赵尔巽,字公镶,号次珊,清末任东三省总督。1914年,袁世凯下令设置清史馆,聘赵尔巽为馆长,缪荃孙、柯劭忞等为总纂,另设纂修、协修、提调、校勘等职,先后参加编写工作的有一百多人。1917年后,由于政局动荡,经费艰窘,工作几乎停顿。1927年,赵尔巽病逝,柯劭忞代之。赵尔巽死前决定将大致完成而未经总阅修订的“史稿”付印,在袁金铠和金梁负责下,至1928年北伐军入北京前夕,共印刷一千一百部。金梁私携其中四百部往东北,加入和抽换部分内容后发行,此即所谓“关外本”(关外一次本)。当清史馆同人发现金梁私改原稿后,又将留在北京的原印本修订重印,即为“关内本”。后来金梁又对“关外本”作了删改增补,即为“关外二次本”。
  《清史稿》(关外二次本)共五百二十九卷。体例上有所创新,如志设交通、邦交,列传设畴人、藩部、属国,表设军机大臣、疆臣、藩部等,皆为前史所无。
  《清史稿》成于众手,彼此照应不够,其本又为未经总阅修改的史稿,因此体例不一,繁简失当,错误百出。由于编写者大多为清朝遗老,《清史稿》粉饰清朝统治,反对辛亥革命、反对民国,对反清的史事和人物多加贬斥。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因其立场反动明令封禁。
  尽管缺陷很多,但《清史稿》所据史料丰富,汇集整理了清代各朝实录、圣训、会典、档案等,对目前的清史研究仍有价值。

史部之《续资治通鉴》

  《续资治通鉴》,清毕沅撰,编年体通史,记事始于宋建隆元年(960年),迄于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贯穿宋、辽、金、元四朝共四百零八年之史事。
  毕沅(1730-1797年),字秋帆,一字纕蘅,江苏镇洋(今属太仓)人,官至湖广总督。
  乾隆年间,原已亡佚之《续资治通鉴长编》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书得以从《永乐大典》中辑出。毕沅以徐乾学《后编》和宋、辽、金、元史为基础,并参以《长编》及《系年要录》等书,在邵晋函、章学诚等人的共同协助下,历时二十余载,撰成《续资治通鉴》。嘉庆六年(1801年)全部刊出。
  《续资治通鉴》共二百二十卷,包括宋纪一百八十二卷,元纪三十八卷,辽、金虽不见目录,但记事与宋并重。该书叙事详而不芜,取舍得宜。后世多将其与《通鉴》合刻,称为《正续资治通鉴》。

史部之《通鉴纪事本末》

  《通鉴纪事本末》,南宋袁枢撰,第一部纪事本末体的史书。
  袁枢,字机仲,建州建安人。他将《通鉴》史料由按年编排改为按事编排,以历史事件为中心重新归类列目,一事一篇,每事各详起讫,自为标题,每篇各编年月,自为首尾。该书成于淳熙元年(1174年),宋孝宗阅后赞“治道尽在是矣”,次年刻板印行。至明末,张溥附史论于《通鉴纪事本末》各篇之后。
  《通鉴纪事本末》起自“三家分晋”,终于“世宗征淮南”,记一千三百六十二年史事,共分四十二卷,编有二百三十九个事目,六十六个附目,总计三百零五事。
  袁枢新创立的纪事本末体,克服了编年体记事割裂、首尾难稽和纪传体叙事重复、主次难分的缺点,把与某事相关的散见于不同时段的史料集中编次,清楚阐述重大历史事件的始末原委,有利于从总体上把握历史事件及其发展线索,于史学贡献颇巨。纪事本末体是史书体裁上的一个重要突破,中国传统史学从此出现编年、纪传、纪事本末三种基本体裁。但纪事本末体的缺点也是明显的,它无法反映事与事之间的联系,无法提供整个历史发展的背景和脉络。因此编年、纪传、纪事本末三体,各有所长,亦各有不足,可互相补充。

史部之《左传纪事本末》

  自南宋袁枢撰《通鉴纪事本末》以后,历代陆续出现了许多纪事本末体的史书,主要有明陈邦瞻撰《宋史纪事本末》、《元史纪事本末》,清高士奇撰《左传纪事本末》,李有棠撰《辽史纪事本末》、《金史纪事本末》,张鉴撰《西夏纪事本末》,谷应泰撰《明史纪事本末》,李铭汉撰《续通鉴纪事本末》,民国初年黄鸿寿撰《清史纪事本末》等。
  高士奇(1645-1704),字澹人,浙江钱塘(今属杭州)人,官至礼部侍郎。《左传纪事本末》是高士奇取《左传》原文,按国别分类,因事命题而得。全书分周四卷、鲁十一卷、齐七卷、晋十一卷、宋三卷、卫四卷、郑四卷、楚四卷、吴三卷、秦一卷及列国一卷,共五十三卷,一卷即为一个事目。书中,高士奇还参考《公羊传》、《榖梁传》、《国语》、《史记》等数十种先秦两汉有关典籍,写有“补逸”、“考异”、“辨误”、“考证”、“发明”等,对《左传》原文加以补充、考订和解释。每篇之末,皆写有史论。
  南宋章冲曾作《春秋左氏传事类始末》五卷,以鲁国十二公为序,立目繁碎。高士奇认为春秋时代的特点是列国交争、大国图霸,所以选择以国为序,并只取大事,不写细碎,四库馆臣称其书眉目朗晰,后来居上。

史部之《资治通鉴纲目》

  《资治通鉴纲目》,南宋朱熹及其门人赵师渊等撰。
  朱熹(1130-1200),字元晦,号晦庵,南宋著名思想家、教育家。司马光晚年欲折中《资治通鉴》之繁与《通鉴目录》之简,作《通鉴举要历》,未成。南宋初年,胡安国以司马光遗稿为基础,订补而成《通鉴举要补遗》。宋孝宗乾道年间,朱熹与弟子又据《资治通鉴》和《通鉴举要补遗》等书,“别为义例,增损T括”,作《资治通鉴纲目》。后来朱熹又多次改订重修,但直到晚年仍未能定稿。宋明学者尹起莘、刘友益、汪克宽等人又陆续补写了“发明”、“书法”、“考异”等。
  《资治通鉴纲目》共五十九卷,记事起迄同《资治通鉴》一致。书中大字为提要,即“纲”,模仿《春秋》,以明“书法”;小字以叙事,即“目”,模仿《左传》,记评史事。另有凡例一百余条,述褒贬之旨。朱熹编撰此书的目的,除了条理《通鉴》以利阅读外,更主要的是借修史来维护纲常名教,宣扬儒家正统思想观念,因此行文义例严谨,处处仿《春秋》笔法,极重褒贬进退。
  《通鉴纲目》基本取材于《通鉴》,并无多少史料价值,但它创造了一种新的史书体裁,即纲目体。受其影响,后世出现了一批纲目体史书,如明商辂《通鉴纲目续编》、南轩《通鉴纲目前编》、清乾隆帝敕撰《通鉴纲目三编》等。由于其思想内容,《通鉴纲目》更得到了统治者的大力推崇。

史部之《通典》

  《通典》,唐杜佑撰,我国第一部典章制度通史,记述唐玄宗天宝末年以前历代经济、政治、礼法、兵刑等典章制度的沿革变迁。
  杜佑(735-812年),字君卿,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杜佑以开元末年刘秩所撰《政典》三十五卷为底本,博采历代史志典籍,于代宗大历元年(766年)开始编写《通典》,至德宗贞元十七年(801年)书成,历时三十五年。
  《通典》共二百卷,包括食货十二卷、选举六卷、职官二十二卷、礼一百卷、乐七卷、兵刑二十三卷、州郡十四卷、边防十六卷,其下又各分子目。书中不仅有对历代制度的叙述性内容,还有大量前人的议论及杜佑自己的见解。其优点是条理分明、贯通古今,四库馆臣赞其“详而不烦,简而有要,元元本本,皆为有用之实学”。
  杜佑编撰《通典》,旨在揭举先代“致治之大方”,“可为来今龟鉴”。因此相比之前的正史书志,《通典》不列天文、律历、五行、艺文等门类,增加选举、甲乒、边防等内容,又置食货为首,突出反映了杜佑“经邦济世”的追求。
  《通典》将历代典章制度融会贯通在一起,解决了断代史书无法反映历代典章制度沿革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缺点。《通典》创立了史书编纂的新体裁——典制体,受其影响,后有《通志》、《文献通考》、
  《续三通》、《清三通》等书相继问世。《通典》与《通志》、《文献通考》,习称“三通”,在中国史学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史部之《通志》

  《通志》,南宋郑樵撰,继《史记》之后的又一部大型纪传体通史。
  郑樵(1104-1162),字渔仲,兴化军莆田(今属福建)人。郑樵有志于“集天下之书为一书”,曾深居夹漈山读书著述三十年。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郑樵竭毕生精力,历尽艰难,终于撰成《通志》。
  《通志》共二百卷,包括帝纪十八卷、年谱四卷、略五十二卷、世家三卷、载记八卷、列传一百一十五卷。体例多仿《史记》,但改表称谱,改书志称略,又取法《晋书》作载记。记事上起传说中的三皇,下迄于隋,惟有部分内容延伸至唐。该书的纪传部分多袭旧史,精华则在“二十略”:氏族、六书、七音、天文、地理、都邑、礼、谥、器服、乐、职官、选举、刑法、食货、艺文、校雠、图谱、金石、灾祥、昆虫草木。郑樵于其中多有创造,发前人所未发。二十略内容之广,门类之全,前所未有,郑樵自谓乃“总天下之大学术”,扩大了史学的研究范围。
  郑樵在《通志》中提出“会通”思想,反对“后代与前代之事不相因依”的断代史,主张史书要能贯通古今,揭示历代的相因变化。在史书撰述上,他还强调据事直书,反对曲笔及“妄学”《春秋》笔法。《通志》的体例和编纂方法,对后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清乾隆年间修有《续通志》和《清通志》。

史部之《廿二史考异》

  《廿二史考异》,清钱大昕撰。
  钱大昕(1728-1804),字晓征,一字及之,号辛楣,又号竹汀,晚称潜研老人,江苏嘉定(今属上海市)人。乾隆十九年(1754年)进士,官至少詹事、提督广东学政。乾隆四十年(1775 年),父丧丁忧,隐退苏州著述讲学。钱大昕年少时即专心读史,“偶有所得,写于别纸”,四十岁开始撰写《廿二史考异》,“岁有增益,卷帙滋多”,至五十五岁编定为一百卷。此后陆续修改并刊刻,至嘉庆二年(1797年)全书方告刻成,时年钱大昕已经七十岁。
  《廿二史考异》共一百卷,包括《史记》五卷,《汉书》四卷,《后汉书》三卷,《续汉书》二卷,《三国志》三卷,《晋书》五卷,《宋书》二卷,《南齐书》、《梁书》、《陈书》各一卷,《魏书》三卷,《北齐书》、《周书》各一卷,《隋书》二卷,《南史》、《北史》各三卷、《唐书》十六卷,《旧唐书》四卷,《五代史》六卷,《宋史》十六卷,《辽史》一卷,《金史》二卷,《元史》十五卷。所考“廿二史”,即从“二十四史”中除去《旧五代史》和《明史》。另外又将司马彪《续汉书》志从《后汉书》中单列出来,因此总目实可见“廿三史”。
  钱大昕考史强调实事求是,注重典制研究,尤其重视对舆地、官制、氏族的研究。《廿二史考异》运用实证的方法,对历代正史作了系统的考辨,补充遗漏,订正讹误,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该书援引广博,考辨严谨,对近代史家有深远的影响。

史部之《战国策》

  《战国策》,记录战国时期史事的国别体史书,记事上起前490年知伯灭范氏,下迄前221年高渐离以筑击秦始皇。
  《战国策》初时叫《国策》、《短长》、《事语》、《长书》、《脩书》等,大约是战国末年至秦汉间人杂采战国各国史官和私人所记存的史料编纂而成。西汉刘向以国为别,以时相次,除去重复,整理得三十三篇,以“战国时游士辅所用之国,为之策谋”,定名《战国策》。此后的流传过程中,《战国策》散失严重,至北宋中期曾巩作了校补。南宋初年,在曾巩校补的基础上,出现了两种本子:一种是姚宏的续注本(姚本),另一种是鲍彪的重定次序的新注(鲍本)。元代吴师道在鲍本的基础上又作了补正。
  姚宏搜罗当时可见的十几种本子,整理排定三十三卷,与刘向校订后总数相符,共十二国策。姚本计有:东周一卷,西周一卷,秦五卷,齐六卷,楚四卷,赵四卷,魏四卷,韩三卷,燕三卷,宋、卫一卷,中山一卷。而鲍本则打乱刘向校订的篇章安排,按国别分为十卷,各国之下又以君王世次为序。
  《战国策》属以记言为主的史书,内容主要是战国时期各国说客辩士的策谋权变及政治、军事大事和各国关系。它善于述事明理,大量运用寓言、譬喻,语言生动,富于文采。虽然书中所记史实和说辞不可尽信,但其仍是研究战国社会的重要史料。

史部之《国语》

  《国语》是记载西周和春秋史事的国别体史书,记事上起周穆王征犬戎,下迄晋国智伯被灭,前后达五百余年。所谓“语”,按晋人韦昭在《国语解》中的解释,即为“治国之善言”。
  旧说《国语》为左丘明所撰。《史记》有“左丘失明,厥有《国语》”之说。韦昭以为,左丘明作完《左传》又作《国语》。因此《国语》又被称为《春秋外传》。唐宋以来,此说逐渐受到质疑。现在一般认为《国语》成于战国早期,作者不详,应非一时一人之作。
  《国语》共二十一卷,计有《周语》三卷、《鲁语》二卷、《齐语》一卷、《晋语》九卷、《郑语》一卷、《楚语》二卷、《吴语》一卷、《越语》二卷。所记各国史事详略多寡不一,以晋国最详,郑国最少。全书取材多途,文风不很统一,体例亦不严谨,带有明显的资科汇编的性质。在内容上偏重于记述历史人物的言辞议论,并采用以事引理、以事证理方法将记言和记事有机地结合起来。
  《国语》语言简洁、文字质朴,保存了大量春秋时期的重要史料,和《左传》有许多可以互相补充的地方。它善于指陈历史形势或对重大政治事件作出历史的总结,包含了不少有价值的政治见解和历史思想。《国语》开创了国别史的体例,后世《战国策》、《三国志》、《十六国春秋》、《十国春秋》等史书皆为国别体。

史部之《山海经》

  《山海经》是我国古代最早的一部地理著作。旧传为禹、益所作,当代学者一般认为并非一人一时所作,最早编写时间应当是在战国,经后人逐渐附益,至秦汉成型。另有不少人认为,《山海经》本当与图相配,是图的说明文字,只是图后世失传。今所见之插图,是后人据文所绘。
  《山海经》原有三十二篇,西汉末年刘歆整理校定为十八篇,至东晋时郭璞又进行了全面的校订和注释。今传本《山海经》已非刘歆整理的原貌,共十八卷,分为“山经”和“海经”两个部分。“山经”五卷, 内容约占全书的三分之二,主要记述各方名山大川、动植方物,包括《南山经》、《西山经》、《北山经》、《东山经》、《中山经》各一卷;“海经”十三卷,主要记载海内外殊方异国传闻,包括《海外南经》、《海外西经》、《海外北经》、《海外东经》、《海内南经》、《海内西经》、《海内北经》、《海内东经》、《大荒东经》、《大荒南经》、《大荒西经》、《大荒北经》及《海内经》各一卷。
  由于《山海经》夹杂了大量的古代神话传说,历来多被斥为荒诞,但书中记述的山水矿藏却并非虚构,很多可以得到证实。《山海经》包含的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地理、物产、医药、神话、宗教民俗、巫术、民族等多个方面,保存了珍贵的上古社会的资料,兼具史料价值和文学价值。

史部之《越绝书》

  《越绝书》,又称《越绝》、《越录》、《越记》等,是一部记载吴、越史地为主的地方性史籍,记事上起春秋,下至秦汉。
  旧说《越绝书》作者为子贡或伍子胥,明代学者从书末《篇叙外传记》隐语中读出“袁康”、“吴平”二名,又据书中有“建武二十八年”的文字,认定作者为东汉会稽人袁康、吴平。现今学者多以为《越绝书》非一时一人所作,可能始作于战国,至东汉经袁康、吴平辑录增删。
  书名之“绝”,旧有“断灭”等说,今人考证,当为上古越语“记录”的译音,是越国史记的专名。
  《崇文总目》称原书有二十五篇,今本存十五卷十九篇,分为“内经”、“内传”和“外传”、“外传记”,其中内经二篇,内传四篇,外传五篇、外传记八篇。一般相信,内经、内传是先秦旧籍,外传、外传记是后人所附益。
  《越绝书》内容庞杂,对这一历史时期吴越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天文、地理、历法、语言、社会习俗等均有所涉及,是研究我国古代社会尤其是吴越地区社会的重要典籍,有着很高的史料价值。其中《吴地传》、《地传》两篇,详述吴、越两国国都及其周边的城池道路、山川形势、宫殿陵墓、农田水利、工场矿山及地理特征等,为后世地方志的编纂开创了范例。《吴内传》记录的勾践“维甲”令,是对吴备战的动员令,保留了珍贵的古越语文献。


[本日志由 atorm 于 2009-05-26 10:41 A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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